
一起承揽合同纠纷,因申请执行人在网上辱骂、曝光被执行人隐私而再次对簿公堂,是先判侵权人赔礼道歉,还是先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欠款?
近日,这场诉求交织的“案中案”,在两位法官的合作下找到了破局的关键。
时间回到2023年,何某承包了一处河道清淤工程,雇请张某提供钩机和人力。工程完成后,何某却因资金周转不灵,直至2024年7月,仍拖欠张某工程款1.7万元。
多次催收无果后,张某一纸诉状将何某告上了法庭。然而,从起诉到申请执行,工程款仍迟迟不见踪影。一气之下,张某将何某的身份证、照片及判决书等敏感信息曝光在社交平台,并发布不当言论泄愤。
这一骂,不仅没要回钱,反而让自己成了被告。
2026年初,何某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将张某诉至法院,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。
“这两个案子不能分开办!”拿到卷宗后,承办法官蔡惠婷在查询关联案件时敏锐察觉,两起案件的症结都在于那笔未结清的工程款。
于是,蔡法官立即对接执行法官梁燕珊,两人一拍即合,决定将两案合并化解。
翻开执行卷宗,梁法官向蔡法官详细说明此前查控到的财产情况,分析何某拖欠的原因主要是发包方未付清工程款,导致其资金周转不灵,若能给予何某一定宽限期,分期偿还债务,或许有回旋的余地。
然而,当蔡法官提出调解方案时,两人拒绝得异常坚决。
“调解?不可能!他不道歉我不还钱!”
“凭什么我先道歉,你必须先还钱!”
蔡法官明白,两人心里憋了一股气,这气一天不消,便无法坐下来商量。休庭后,两位法官决定分头行动,先“降温”再“开方”。
调解室里,蔡法官没有急于说理,而是先给张某递上一杯热茶,任由他将积攒许久的怨气一吐为快。待张某情绪平稳后,蔡法官从承办的人格权案切入,释明曝光他人隐私、网络辱骂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。
“维权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,现在你发帖骂人,不仅激化了矛盾,还要承担损失,原本的工程款也被搁置,这账怎么算都不划算。”蔡法官语重心长地说。

另一头,何某也向梁法官打开了“话匣子”,诉说着隐私被曝光后承受他人异样的眼光、工作上的不便等等。接过何某的话茬,梁法官直言不讳地分析了利弊,若拒不履行债务,除了这些不便外,何某还将面临拘留、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。
在“情理”与“法理”的轮番攻势下,两人的态度逐渐松动。见时机成熟,蔡法官顺势提出折中方案:将精神损失赔偿在工程款中抵扣,剩余款项分期支付。

在蔡法官的主持下,双方最终达成协议:张某在社交平台公开发布道歉公告,并赔偿何某损失2000元(直接抵扣在何某应付的工程款中);剩余1.5万元工程款由何某分期支付完毕。
协议签订后,何某当场支付了第一笔工程款5000元。
“法官说的对,做生意要讲诚信,之前拖欠久了是我的不对。”何某握住张某的手,两人相视一笑,一场持续近两年的纠纷,就此尘埃落定。
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不仅要看“对错”,更要看“根源”。高要法院坚持深化审执协同发力,秉持“案结事了”的司法观念,从源头拆解“案中案”和“骨头案”,今年以来,调解撤诉案件1197件,努力让公平正义真正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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